Google
      

收藏本版 | 我的话题 RSS 订阅全部版块

收起/展开

本版规则
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. 第二条 本婚姻法及本婚姻关系只在社区内有效,男女双方所建立 的是社区内 的虚拟婚姻,与现实社会婚姻无关。(以下若未特别声明,婚姻相关均指本社区内) 第三条 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 第四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 姻索取财物,违者没 收其全部财产,并入狱一周以上。禁止重 婚。禁止同一人注册两个社区的用户名,自己和自己结婚。 第五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 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 第二章 结 婚 第六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 干涉。 第七条 当男女两方符合以下条件者,方可申请结婚: (一)双方均是社区的注 册居民; (二)双方在社区的性别不同; (三)双方目前均是单身(包括未婚的和已经离异的);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 (一)重婚的; (二)同性别的; (三)自己与自己的大米结婚。 第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注册处进行 结婚登记,并依照 一定的结婚程序进行。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 登记,发给结婚勋章。 第十条 登记结婚后,取得结婚勋章,即确定了夫妻关系
收起/展开

子版块

版块 主题 帖数 最后发表

相亲处

版主: devilize

4 43 我要嫁人啦! by 小鬼鬼 - 2007-12-22 14:37

婚姻注册局

版主: devilize

1 1 ~~结婚注册~~ by devilize - 2007-11-28 02:14

新人教堂

版主: devilize

0 0 从未

事务所

版主: devilize

12 40 爱情点歌台(点1首歌20个金币) by 水之星 - 2008-1-1 00:08
发新话题

冥王婚姻所

    标题 作者 回复/查看 最后发表
announcement   论坛公告: 论坛全面改革完毕 水之星 2007-12-12 - -
  鼓励各位会员介绍朋友来加入论坛 (有奖赏) 水之星 2007-11-25 2 / 228 2007-11-28 14:19 by 惡魔之泪
  **冥王之星** 总版规 水之星 2007-11-25 0 / 188 2007-11-25 17:26 by 水之星
  论坛新开张~~**冥王之星** 水之星 2007-11-25 0 / 193 2007-11-25 17:11 by 水之星
  版块主题
  考研咨询、考研调剂免费咨询 在职进修网 2008-4-13 0 / 104 2008-4-13 01:59 by 在职进修网
发新话题

正在浏览此版块的会员

查看 排序方式